三高四新丨湖南省金芙蓉产业引导基金关于征集2025年度子基金设立方案的公告


为助力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建设湖南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湖南省政府批准,湖南省财政厅牵头组建湖南省金芙蓉产业引导母基金(简称“母基金”),委托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子基金设立方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基金投资方向

子基金投资服务建设“4×4”现代化产业体系主攻方向,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着力改造提升4大传统产业,巩固延伸4大优势产业,培育壮大4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4大未来产业,助力构建湖南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四梁八柱”。中央企业与国家基金聚焦主责主业、上市公司等产业龙头企业重点布局其产业链上下游、湖南省地市围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提出子基金设立方案。子基金投资于申报领域的比例不低于子基金可投资规模的70%。


(一)中央企业或国家基金出资参与的子基金。优先与在国家战略布局中发挥关键引领作用、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中央企业及国家基金合作。支持中央企业及国家基金结合自身资源优势与湖南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通过央地合作设立基金,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机构需为该中央企业关联方,或该中央企业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上市公司等产业龙头企业发起设立的子基金。围绕构建湖南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与重点产业企业、上市公司、链主企业、行业龙头等产业方,通过整合产业资源和区域力量,聚焦服务湖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培育和整合优质产业链上下游项目,提升区域经济和产业竞争力。基金管理机构需为该上市公司等产业龙头企业关联方,或该上市公司等产业龙头企业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围绕地市优势产业设立的子基金。符合湖南省委、省政府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的市州特色优势产业(省委、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支持该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州参与出资,愿意为引进项目提供本地化支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壮大地市优势产业。


二、子基金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一)管理资质:应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管理团队:至少具备3名3年(含)以上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或相关产业背景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无基金业管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不良记录;在湖南省内应配备常驻核心人员,投资团队在基金投资期保持稳定。


(三)投资能力:子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团队核心成员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子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运营的股权投资基金累计实缴规模不低于3亿元;子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团队核心成员至少有3个成功投资并退出案例。


(四)风险控制: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全面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是对已经设立的基金增资则该基金不存在未备案先投资等行为。


(五)诚信合规:申报机构及其高管不得有因不诚信或不合规行为引发社会重大质疑或者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


三、子基金方案基本要素

子基金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二)子基金规模

单支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三)存续期限

子基金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其中投资期原则上不超过4年)。


(四)注册地要求

鼓励子基金注册在湖南省内(若注册在省外则需适当降低母基金出资比例并提高返投倍数要求)。


(五)出资比例

母基金对单支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30%。湖南省内财政对单支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50%,省内财政及国有企业合计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80%。


(六)出资、募资能力要求

具有较强的募资能力,在申报子基金设立方案时,应取得拟设立子基金认缴规模至少40%的出资意向。其中,中央企业或国家基金出资参与的子基金中,中央企业或国家基金出资不低于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0%;上市公司等产业龙头企业参与的子基金中,上市公司等产业龙头企业或其关联方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0%;省内地市参与的子基金中,地市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0%。


(七)返投要求

子基金返投于湖南省内的投资总额不低于母基金出资额的1.0-1.2倍,包括直接投资湖南省内企业、投资湖南省外企业迁址省内或被省内企业并购、投资省外企业向省内投资等情形。返投金额可按照子基金实际投资金额、迁入省内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对省内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等标准进行认定。对于子基金为湖南省引入上市公司、高水平研发中心等主体的,可按返投金额不超过1.5倍的比例进行认定。具体返投目标、考核方式等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四、征集程序

现发布征集公告,征集期间欢迎意向方随时洽谈并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递交基金方案(见附件,需在此加盖意向合作方公章)。本公告仅出于意向性洽谈目的,不构成商业要约。后续母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征集情况制定最终子基金方案,依程序推进子基金设立。若在子基金管理人遴选过程中有多个意向合作方申报拟设子基金投向为同一或近似领域的,母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规定经比选确定子基金管理人。


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40天,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本公告长期有效,后续意向合作方可持续就基金设立方案相关事宜按本公告要求与母基金管理人取得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4楼


联系人:

中央企业及国家基金:尧女士 17665366680

联系邮箱:yaoyixin@hnchasing.com


上市公司等产业龙头企业:祝女士 18513112708

联系邮箱:zhudanni@hnchasing.com


湖南省地市:梁先生 18673128144

联系邮箱:liangdi@hnchasing.com



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



20250425424207.png

附件:基金方案申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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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四新丨湖南省金芙蓉产业引导基金关于征集2025年度子基金设立方案的公告


为助力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建设湖南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湖南省政府批准,湖南省财政厅牵头组建湖南省金芙蓉产业引导母基金(简称“母基金”),委托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子基金设立方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基金投资方向

子基金投资服务建设“4×4”现代化产业体系主攻方向,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着力改造提升4大传统产业,巩固延伸4大优势产业,培育壮大4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4大未来产业,助力构建湖南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四梁八柱”。中央企业与国家基金聚焦主责主业、上市公司等产业龙头企业重点布局其产业链上下游、湖南省地市围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提出子基金设立方案。子基金投资于申报领域的比例不低于子基金可投资规模的70%。


(一)中央企业或国家基金出资参与的子基金。优先与在国家战略布局中发挥关键引领作用、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中央企业及国家基金合作。支持中央企业及国家基金结合自身资源优势与湖南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通过央地合作设立基金,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机构需为该中央企业关联方,或该中央企业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上市公司等产业龙头企业发起设立的子基金。围绕构建湖南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与重点产业企业、上市公司、链主企业、行业龙头等产业方,通过整合产业资源和区域力量,聚焦服务湖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培育和整合优质产业链上下游项目,提升区域经济和产业竞争力。基金管理机构需为该上市公司等产业龙头企业关联方,或该上市公司等产业龙头企业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围绕地市优势产业设立的子基金。符合湖南省委、省政府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的市州特色优势产业(省委、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支持该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州参与出资,愿意为引进项目提供本地化支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壮大地市优势产业。


二、子基金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一)管理资质:应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管理团队:至少具备3名3年(含)以上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或相关产业背景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无基金业管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不良记录;在湖南省内应配备常驻核心人员,投资团队在基金投资期保持稳定。


(三)投资能力:子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团队核心成员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子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运营的股权投资基金累计实缴规模不低于3亿元;子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团队核心成员至少有3个成功投资并退出案例。


(四)风险控制: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全面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是对已经设立的基金增资则该基金不存在未备案先投资等行为。


(五)诚信合规:申报机构及其高管不得有因不诚信或不合规行为引发社会重大质疑或者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


三、子基金方案基本要素

子基金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二)子基金规模

单支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三)存续期限

子基金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其中投资期原则上不超过4年)。


(四)注册地要求

鼓励子基金注册在湖南省内(若注册在省外则需适当降低母基金出资比例并提高返投倍数要求)。


(五)出资比例

母基金对单支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30%。湖南省内财政对单支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50%,省内财政及国有企业合计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80%。


(六)出资、募资能力要求

具有较强的募资能力,在申报子基金设立方案时,应取得拟设立子基金认缴规模至少40%的出资意向。其中,中央企业或国家基金出资参与的子基金中,中央企业或国家基金出资不低于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0%;上市公司等产业龙头企业参与的子基金中,上市公司等产业龙头企业或其关联方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0%;省内地市参与的子基金中,地市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0%。


(七)返投要求

子基金返投于湖南省内的投资总额不低于母基金出资额的1.0-1.2倍,包括直接投资湖南省内企业、投资湖南省外企业迁址省内或被省内企业并购、投资省外企业向省内投资等情形。返投金额可按照子基金实际投资金额、迁入省内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对省内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等标准进行认定。对于子基金为湖南省引入上市公司、高水平研发中心等主体的,可按返投金额不超过1.5倍的比例进行认定。具体返投目标、考核方式等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四、征集程序

现发布征集公告,征集期间欢迎意向方随时洽谈并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递交基金方案(见附件,需在此加盖意向合作方公章)。本公告仅出于意向性洽谈目的,不构成商业要约。后续母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征集情况制定最终子基金方案,依程序推进子基金设立。若在子基金管理人遴选过程中有多个意向合作方申报拟设子基金投向为同一或近似领域的,母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规定经比选确定子基金管理人。


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40天,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本公告长期有效,后续意向合作方可持续就基金设立方案相关事宜按本公告要求与母基金管理人取得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4楼


联系人:

中央企业及国家基金:尧女士 17665366680

联系邮箱:yaoyixin@hnchasing.com


上市公司等产业龙头企业:祝女士 18513112708

联系邮箱:zhudanni@hnchasing.com


湖南省地市:梁先生 18673128144

联系邮箱:liangdi@hnchasing.com



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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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基金方案申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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