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芙蓉基金子基金管理人基本要求
管理资质
取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备案资质。
管理团队
子基金管理人应当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项目孵化能力;应当管理和运作规范;其核心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早期项目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能力且取得良好管理业绩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出资比例不低于1%;有专人在湖南办公。
募资能力
母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原则上不超过该子基金总规模的40%。母基金有权在其他出资人的出资款到位后再行出资。争取社会资本、鼓励产业资本参与子基金,市、县(含园区)财政可参加子基金配套出资,鼓励子基金管理团队以自有资金按子基金投资额1-10%的比例跟进投资。
管理资质
取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备案资质;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管理团队
至少具备3名3年(含)以上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或相关产业背景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无基金业管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不良记录;在湖南省内应配备常驻核心人员,投资团队在基金投资期保持稳定。
募资能力
具有较强的募资能力,在提交子基金设立方案时,应取得拟设立子基金认缴规模中社会出资部分(除已明确的省市出资外的其他出资统称社会出资)至少50%的出资意向。
投资能力
子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团队核心成员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子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运营的投资基金累计实缴规模不低于3亿元;子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团队核心成员具有相关领域背景或过往在相关领域有过良好的投资业绩,围绕该领域至少有3个成功股权投资并退出案例。
风险控制
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全面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是对已经设立的基金增资则该基金不存在未备案先投资等行为。
金芙蓉基金子基金管理人基本要求
管理资质
取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备案资质。
管理团队
子基金管理人应当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项目孵化能力;应当管理和运作规范;其核心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早期项目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能力且取得良好管理业绩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出资比例不低于1%;有专人在湖南办公。
募资能力
母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原则上不超过该子基金总规模的40%。母基金有权在其他出资人的出资款到位后再行出资。争取社会资本、鼓励产业资本参与子基金,市、县(含园区)财政可参加子基金配套出资,鼓励子基金管理团队以自有资金按子基金投资额1-10%的比例跟进投资。
管理资质
取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备案资质;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管理团队
至少具备3名3年(含)以上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或相关产业背景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无基金业管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不良记录;在湖南省内应配备常驻核心人员,投资团队在基金投资期保持稳定。
募资能力
具有较强的募资能力,在提交子基金设立方案时,应取得拟设立子基金认缴规模中社会出资部分(除已明确的省市出资外的其他出资统称社会出资)至少50%的出资意向。
投资能力
子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团队核心成员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子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运营的投资基金累计实缴规模不低于3亿元;子基金管理机构/投资团队核心成员具有相关领域背景或过往在相关领域有过良好的投资业绩,围绕该领域至少有3个成功股权投资并退出案例。
风险控制
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全面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是对已经设立的基金增资则该基金不存在未备案先投资等行为。